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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云南峨山县干部在公务接待中提供并饮用5瓶共计100元白酒被处分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4月14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抖音号“清风云南”发布了题为《玉溪市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管理所所长李永祥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共5瓶(合计100元),并参与饮酒》的短视频,不少网友在评论区中提出质疑,认为20元一瓶的酒“不值得”处分。
从张飞酒后鞭挞下属被杀,到费祎醉酒遇刺身亡。古往今来,喝酒误事的案例不胜枚举。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喝酒误事的危害指数不容小觑。而今,云南峨山县干部在公务接待饮用白酒被处分,就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20元一瓶的白酒看似“小问题”,实则暗藏是作风的“大隐患”。李永祥身为“所长”却在公务接待中带头饮酒,不仅是公然违背“禁酒令”,更是作风病“现了形”,是一封公开的“举报信”,理应受到处分,以正其身,以儆效尤。
杯中乾坤大,壶中日月长,我国的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然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却将酒作为了笼络了个人感情,编织了私人关系网的“工具”,甚至将酒变成了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的“媒介”,在酒桌上称兄道弟,在酒桌下利益交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事实上,“禁酒令”真正的目的不是简单的“禁酒”,而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权力效能、堵住“酒桌上的人情腐败”,铲除权力寻租的腐败“土壤”。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一时贪杯换来一次处分的“生动案例”,就是最好的告诫与警示,告诫着无数公职人员要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去非分之想,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守住初心,慎微慎权,才能真正拒腐防变。
小事当慎、小节当拘。领导干部也好,基层党员也罢,唯有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带头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自觉涵养正气、抵制“四风”、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从解决一件件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中赢得群众尊重与信任,以“好作风”展现“好担当”,以“真实干”成就“真作为”,才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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