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对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要求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做好统筹督促,做好进度跟踪,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对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对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拨付、手续报批等问题,有关市级审批部门要主动协调、优先安排、高效服务、限时办结。同时,明确市政府督查室将10件惠民实事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根据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资料图)
昆明市2023年10件惠民实事
一、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新增公办幼儿园40所,新增现代示范校、现代示范幼儿园、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省一级高(完)中等优质学校10所以上,引进名师、名长70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3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开展药品抽检800批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 促进城乡就业和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全年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4万个,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确保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65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4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6万人以上,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1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1.5万个。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六、 提高“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保障水平。昆明市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发生的25种国家集采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七、 提升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新建或改建老年幸福食堂不少于18个,开展优质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八、 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3年,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20565套,基本建成3597套;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630套,基本建成500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九、 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推进“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放贷4亿元,累计在用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达10亿元。在全市有脱贫人口的县(市)区以及磨憨镇继续推进“雨露计划”职补工作,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补助,全年完成不少于6500人次补助。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罗宗伟
一审 杨茜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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