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4-04 01:03:28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0,029,553.20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6,326,095.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5,065,294.78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524,869.91元。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

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

等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2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且公司当

前处于投资发展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公司立足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

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董事会经讨论后决定,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

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

润分配方案有助于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

资金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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